所谓生死状即是生死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因而是无效的,所以***的那一方仍需承担法律责任。拳击是一种体育竞技运动,且是在严格的竞技规则之下进行的,属于合法的运动,是有规则的,在规则范围内是合法的,打死了,不承担责任。此类情形本身就是一种故意或者间接故意行为,无需进行“故意或者无意”之区分。
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轻微伤,视为被害人承诺,自陷风险,无需负法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以上,承诺无效,需负法律责任。我国法律不允许对轻微伤以上做出承诺。举个简单例子,承诺让别人砍小指头,轻微伤,承诺有效,其他部位为轻微伤以上,承诺无效。所以,要看具体的客观伤害结果哈。“生死状”不是“免责状”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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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反则无效
决斗是不合法的,这属于法律上的私力救济,双方当事人都要对后果承担责任,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签订生死状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仅不合法也不能成为免责的基础,在我国,除了国家法律并且经过人民***裁判,任何人是没有权利决定别人生死的。
二、例外情况
例外情况如合法的竞技体育活动,比如拳击比赛,该活动旨在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人(个人或群体)在体力、心理、智力等方面的潜力。在拳击比赛中,运动员致其他参赛运动员伤害的,要其区别对待。 在拳击活动中,运动员因正常合理的惯例造成其他参赛运动员伤害的,不承担责任。这种行为和约定是自甘风险原则的体现。
但如在拳击活动中,参赛运动员故意违背比赛规则致使其他参赛运动员人身伤害或死亡的,则不能以自甘风险抗辩,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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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题主这个问题,在我国,要分伤亡程度来看,简单说如果是轻伤以下,可以不负责任,如果重伤以上,必须负刑事责任。下面我具体为你分析一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对人身权的承诺仅限于轻伤,重伤及死亡本人无承诺权。也就是说如果签订生死状,打成轻伤以下,好,各自回家。如果构成重伤甚至死亡(此处的伤情需司法机关指定或派出人员检查鉴定),那么不好意思,你已经构成故意犯罪。
可能你会问,双方都同意了,为什么还要负法律责任。大家想一下,如果自己可以随意对自己的身体作出承诺,那么必然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法律必须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弱者。
最后补充一句,情节严重的话,确实需要负法律责任,但是不管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如果双方是自愿签订了生死状,那么也可以作为一个依据,在量刑上酌情考虑。
希望你对回答满意,谢谢
要负法律责任
1.双方签定的生死状从法律上讲是没有任何效力的,公民无论如何都不能排除刑法对自己的管理,只要危害到他人,社会,情节严重,法律从公权力的角度肯定会管理。
2.出现了打斗伤亡,司法机关会按自己的程序介入,个人私下签的东西一点用也没有。
3.要依法办点事,不做法盲。